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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想要定的規則就是喜歡劈腿或是習慣劈腿、有劈腿前科的人都要受到報應吧


因為我覺得劈腿就是一個不應該的行為啦


講那麼多理由,又如何呢


我不愛你了、感覺不對了、我喜歡上別人了……


別忘了,「人總是為自己的行為找理由解釋,讓自己的行為合法化」


曾經以為,我想我以為,那又如何


對我說那麼多,結論就是劈腿,分手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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