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晚上,上了即時通,看到那位朋友,去台南時陪我的那位朋友
(如果有看過我寫的"台南一遊記事"的日記的朋友們大概就會知道是誰了吧)
這一個月都沒有聯絡,打電話給他"不接"、發簡訊給他"不回"、上線密他"不鳥",三不原則
其實晚上故意密他就是要看他的態度,果然不出我所料嚕
在我密他的兩分鐘內,立刻下線走人,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下線啦,但是連個屁都沒說
這種行為很明顯的,不想理我,心裡想「哼,不理就不理,了不起是不是」
當然他的電話也從今天起在我的電話裡消失,因為對於這樣子的朋友,並不值得我留戀什麼
我對朋友的定義,很簡單的原則「合則來,不合則去」,連情人也是一樣的
放手,對彼此都好一點
既然不值得留戀,那還有什麼關係可言呢
你的行為都告訴了我你的決定,就算我再努力也是無濟於事,那我想我就不再努力
沒想到,一段兩、三年的情誼,你如果能說忘就忘,那我也真服了你
你的態度也是和那個爛人一樣,希望我把你的日記歸在大爛人裡面嗎
我不希望,所以我會希望你給我一個解釋,為什麼你不理我??
你說過,人是互相的,你一直強調這句話,那你卻沒做到??還是那句話只是你的口頭襌呢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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