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汽車開門時...別忘這條法規(2011年3月1日)
法規-乘客不得由左邊上下車
左後門與機車擦撞被起訴,乘客不得由左邊上下車
台中市一名家長,因為讓自己的小孩從左後門下車,與機車騎士發生擦撞
結果檢察官調閱交通法規,發現明文規定乘客不得由左邊上下車
所以用「過失傷害」起訴開車的家長
值得注意的是,如果開了左後門造成騎士受傷,最重可以吊扣駕照
許多家長貪圖方便,都會開轎車的左後門讓小孩上下車
台中市有家長因為這樣的情況與路過的機車騎士擦撞
竟然被檢察官被依過失傷害起訴
交通鑑定委員會秘書李國權:「車子在停車的時候要靠右邊停車,那左側就有可能在慢車道上,規定從右側下車是安全的考量。」
檢察官援引的就是道路安全法規中的第136條第4款
清楚寫著:除非是單行道,不然後座乘客應該要從右邊上下
如果開左後門因而肇事,不但有可能被計點,甚至被吊扣駕照
但大部份的駕駛人根本不知道這項規定
不管是忘了還是是不知道,這些理由監理單位可不接受
因為法規可是白紙黑字寫得一清二楚
下車前可得先想清楚開左邊還是開右邊,若開錯車門,小心官司上門
喔賣嘎...原來真的有這個法條...看來多知道點法條還是比較好...
小時候就是被教導要從右邊下車...
也沒人說開左邊門會怎樣(只知道開左邊門會很危險)
很多機車都會來不及煞車就撞上了
不過這個法條是針對後座乘客的吧!!
要不然駕駛就慘了...要鑽到右邊才可以下車~哈哈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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